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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2019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10-09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文)等文件精神,按照《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设立方案》(师校发[2014]31号)和《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考评细则》相关规定,马克思主义学院现启动2018—2019学年研究生奖学金申报评选工作。

  一、参评对象

  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在国家教育拨款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同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其中,国家奖学金申请对象为2017、2018和2019级研究生,其余各类奖项申请对象为我校2017、2018级研究生。

  二、奖项设置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针对2017、2018、2019级)

  根据《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19]47号),我校今年硕士生国家奖学金名额189名,博士生国家奖学金108名。奖金金额分别为2万/人·年和3万/人·年。具体名额见附件1 《北京师范大学2019年研究生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针对2017、2018级)

  共设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等级,比例见下表,具体名额见附件1《北京师范大学2019年研究生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学术型硕士

  专业型硕士

  博士

比例(%)

 金额(万)

比例(%)

金额(万)

比例(%)

金额(万)

  一等

  40

  1.2

   40

 1

35

 1.8

  二等

 45

1

 45

 0.8

40

 1.5

  三等

 12

0.6

 13

 0.6

20

 0.8

  

  其中,学术型研究生奖金由学校统一发放,专业学位研究生奖金由学校和院系共同承担,按照学生不同学费标准承担相应比例。

  3.专项奖学金(针对2017、2018级)

  (1)优秀研究生干部

  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按参评人数5%评定,奖金金额为0.2万/人·年。

  (2)社会实践奖

  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按参评人数3%评定,奖金金额为0.1万/人·年。

  (3)文体竞赛奖

  根据竞赛级别共设一等(世界级)、二等(国家级)和三等(省市级)三个等级,奖金金额分别为0.3万/人·年、0.2万/人·年和0.1万/人·年。

  (4)精神文明奖

  根据推荐申报者的具体事迹和贡献分为一等、二等两个等级,奖金金额分别为0.2万/人·年和0.1万/人·年。

  三、参评范围

  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在国家教育拨款年限内的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同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本科直博生计入博士生人数,评选时若未进行博士资格考核的,可以以硕士生身份参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研究生中无固定收入的可参评。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本年度参评资格:

  (一)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者;

  (二)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三)必修课程有不及格科目者;

  (四)在科研工作或在实验中造成严重事故或重大损失者;

  (五)其它有损学校荣誉等行为者。

  四、评选标准

  (一)基本条件

  申请者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2.努力学习,积极开展科研工作。

  (二)分类条件

  各类奖项除具备获奖基本条件外,申请者需同时具备以下具体条件方可参评:

  1. 国家奖学金

  详见《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

  2. 学业奖学金

  详见《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

  3.专项奖学金

  (1)优秀研究生干部

  详见《北京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

  (2)社会实践奖

  详见《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实践奖学金评选办法》

  (3)文体竞赛奖

  详见《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文体竞赛奖学金评选办法》

  (4)精神文明奖

  详见《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精神文明奖学金评选办法》

  4.社会赞助类奖学金

  (1)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通知已下发)

  (2)校友金声奖学金

  五、注意事项

  (一)个人奖项中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不可兼得,学业奖学金(含国家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和社会赞助类奖学金三类之间可以兼得。

  (二)原则上所有奖项参评的研究生人数将严格按照《北京师范大学2019年研究生奖学金名额分配表》进行确定,竞赛奖学金、精神文明奖不设名额限制,符合条件的学生自行申报,院系审核通过后予以推荐,由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议通过。

  (三)为便于归档和保存,获奖研究生的相关数据(包括个人信息)均以《申请审批表》所填学号为准,各种奖学金的申请表必须按照所列要求填写,要求填写电子版,打印后签字、盖章方为有效。《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一份归入学生个人档案,一份归入学校文书档案。证明支撑材料都以扫描件的形式上传到奖学金申请系统。

  六、日程安排

  时  间

  工作内容

  10月9日

   学院公布2019年研究生奖学金方案

  10月9日-10月20日

  (1)学院宣传动员,研究生个人申报;

  (2)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制定实施细则; 

        (3)学院组织初审

  10月21日-10月25日

       (1)候选人登录奖学金系统填报申请信息,上传支撑材料;

       (2)学院公示初审结果,并通过奖学金系统进行审批;

       (3)学院公示结束后,将评审结果上报党委学生工作部

  10月25日-11月上旬

     党委学生工作部复审、学校公示

  本学期内

  公布评选结果,召开表彰大会,颁发证书和奖金

  七、材料要求

  (一)各类所获奖项和公开正式出版发表的成果均应在我校就读期间取得,并且第一单位为北京师范大学,起止时间为2018年9月1日起至2019年8月31日止。

  (二)请参照《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考评细则》,提交支撑材料(学术专著须提供首页和版权页;学术论文须提供正式发表见刊的期刊封面、论文首页以及版权页),10月17日前以班级为单位交至主楼B区424

  (三)10月21-10月25日学院通知后进行网上填报及提交纸质材料

  

  联系人:高超      联系电话:58808317      电子邮箱:makesixueyuan@126.com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9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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