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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研究生“双百”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9-21



 
一、评选范围
     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在国家教育拨款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同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本年度参评资格:
    1.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者;
    2.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3.必修课程有不及格科目者;
    4.在科研工作或在实验中造成严重事故或重大损失者;
    5.其它有损学校荣誉等行为者。
二、奖项设置
   新生奖学金:6个名额,奖金为2万元/人·年。
   学术奖学金:7个名额,奖金为3万元/人·年。
   新生奖学金 :硕士3人,博士3人。
   学术奖学金:硕士5人,博士2人。
三、评选规则
(一)新生奖学金
1.基本条件
参评对象:我校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的全日制研究生新生。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信仰马克思主义;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入学综合成绩优异,推免生优先;以学习研究宣传马克思主义理论为己任,熟读马列主义经典著作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重要文献,具备一定学术研究潜力,博士新生原则上还应公开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
2.评选方法
1)硕士新生参考推免(考研)成绩、本科期间学术情况以及面试表现进行排名。
2)博士新生参考初试加面试综合成绩、硕士研究生期间学术情况进行排名。
(二)学术奖学金
1.基本条件
    参评对象:我校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具有正式学籍、在基本学制年限内、全日制的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信仰马克思主义。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严守科学道德,学风严谨。
   (4)以学习研究宣传马克思主义理论为己任,熟读马列主义经典著作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重要文献,专业成绩优秀;在读期间至少参加过一次社会主义实践或专业调研活动,并撰写相关实践报告或调研报告。
   (5)具有较强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和学术创新潜力,科研能力突出,学术成果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a.硕士研究生: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北京日报、《求是》等主流媒体理论版面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至少1篇理论文章,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至少1篇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核心)论文或核心期刊论文。
   b.博士研究生: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北京日报、《求是》等主流媒体理论版面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至少2篇理论文章,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至少2篇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核心)论文,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至少1ISI公布的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期刊论文。
    (6)科研成果统计时间为201691—2017831日。
   7)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学术奖学金参评资格:
        a.在校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的;
        b.在校期间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c.评定时间段内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的;
        d.超出基本学制年限的;
        e.未缴纳学费或注册的;
        f.评定时间段内有必修课或选修课考试(考核)成绩不合格的。
2.评选方法
   排名按照学术研究成果综合排名(参考附件1:《马克思主义学院奖学金评选细则》)。
四、补充说明
     1.学校成立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理论专业研究生“双百奖学金”评审小组,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以公开答辩的方式进行考察评议,确定获奖推荐名单。
     2.研究生在基本学制年限内可多次获得本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请使用。
     3.该项新生奖学金、学术奖学金可与国家奖学金兼得,不可与校内学业奖学金兼得。
     4.学生所获双百奖学金情况将记入研究生档案。
     5.获奖者如获奖后被发现在评定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况,经市评审小组办公室认定后,撤销获奖资格,收回荣誉证书和奖学金,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材料要求
    1.学生本人填写《北京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研究生双百奖学金申请表》(详见附件2)并提交相关材料复印件。
    2.提交材料中应附201691-2017831日期间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北京师范大学的各类所获奖项和公开发表的成果(期刊、文集等提供封面、版权页和文章首页)。与导师共同署名的学术成果,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的同视为第一作者。(参评新生奖学金的同学提交本科期间各类所获奖项和公开发表成果即可。)
六、日程安排
    1.929日上午11:00前,候选人将材料交至学院分党委424办公室参与复审。
    2.1010日(周二)上午1100前,院系将候选人的《申请表》(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由分党委、党总支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本单位《汇总表》(见附件),一起放入封面贴有《卷内文件目录》(见附件)的档案袋,交至研究生工作处;同时提交《汇总表》电子版到yjspj@bnu.edu.cn
    3.11月,市评审小组审定和批准获奖名单,经公示后表彰、颁发奖学金。
未尽事宜可联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58808317/58809266
 
 
 
                                                                                                                                                 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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