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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2018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0-18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文)等文件精神,按照《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和《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设立方案》(师校发[2014]31号)相关规定,马克思主义学院现启动2017—2018学年研究生奖学金申报评选工作。 一、参评对象 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在国家教育拨款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同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其中,国家奖学金申请对象为2016、2017和2018级研究生,其余各类奖项申请对象为我校2016、2017级研究生。 二、奖项设置 (一)集体奖项(针对2016、2017级) 设“优秀班集体”荣誉称号,根据各部院(系)研究生人数和班级设置情况分配名额,奖金金额为0.1万/个·年。 (二)个人奖项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针对2016、2017、2018级) 根据《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18]70号),我校今年硕士生国家奖学金名额192名,博士生国家奖学金111名。奖金金额分别为2万/人·年和3万/人·年。具体名额见附件1《北京师范大学2018年研究生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针对2016、2017级) 共设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等级,比例见下表,具体名额见附件1《北京师范大学2018年研究生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学术型硕士 专业型硕士 博士 比例(%) 金额(万) 比例(%) 金额(万) 比例(%) 金额(万) 一等 40 1.2 40 1 35 1.8 二等 45 1 45 0.8 40 1.5 三等 12 0.6 13 0.6 20 0.8 其中,学术型研究生奖金由学校统一发放,专业学位研究生奖金由学校和院系共同承担,按照学生不同学费标准承担相应比例。 3.专项奖学金(针对2016、2017级) (1)优秀研究生干部 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按参评人数5%评定,奖金金额为0.2万/人·年。 (2)社会实践奖 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按参评人数3%评定,奖金金额为0.1万/人·年。 (3)文体竞赛奖 根据竞赛级别共设一等(世界级)、二等(国家级)和三等(省市级)三个等级,奖金金额分别为0.3万/人·年、0.2万/人·年和0.1万/人·年。 (4)精神文明奖 根据推荐申报者的具体事迹和贡献分为一等、二等两个等级,奖金金额分别为0.2万/人·年和0.1万/人·年。 三、参评范围 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在国家教育拨款年限内的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同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本科直博生计入博士生人数,评选时若未进行博士资格考核的,可以以硕士生身份参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研究生中无固定收入的可参评。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本年度参评资格: (一)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者; (二)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三)必修课程有不及格科目者; (四)在科研工作或在实验中造成严重事故或重大损失者; (五)其它有损学校荣誉等行为者。 四、评选标准 (一)基本条件 申请者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2.努力学习,积极开展科研工作。 (二)分类条件 各类奖项除具备获奖基本条件外,申请者需同时具备以下具体条件方可参评: 1. 国家奖学金 详见《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 2. 学业奖学金 详见《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 3.专项奖学金 (1)优秀研究生干部 详见《北京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 (2)社会实践奖 详见《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实践奖学金评选办法》 (3)文体竞赛奖 详见《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文体竞赛奖学金评选办法》 (4)精神文明奖 详见《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精神文明奖学金评选办法》 4.社会赞助类奖学金 (1)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通知已下发) (2)校友金声奖学金 五、注意事项 (一)除集体奖项外,个人奖项中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不可兼得,学业奖学金(含国家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和社会赞助类奖学金三类之间可以兼得。 (二)原则上所有奖项参评的研究生人数将严格按照《北京师范大学2018年研究生奖学金名额分配表》进行确定,竞赛奖学金、精神文明奖不设名额限制,符合条件的学生自行申报,院系审核通过后予以推荐,由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议通过。 (三)为便于归档和保存,获奖研究生的相关数据(包括个人信息)均以《申请审批表》所填学号为准,各种奖学金的申请表必须按照所列要求填写,要求填写电子版,打印后签字、盖章方为有效。《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一份归入学生个人档案,一份归入学校文书档案。证明支撑材料都以扫描件的形式上传到奖学金申请系统。 六、日程安排 时 间 工作内容 9月25日 学校公布2018年研究生奖学金方案 9月25日-10月19日 (1)学院宣传动员,研究生个人申报; (2)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制定实施细则; (3)学院组织初审 10月19日-10月26日 (1)候选人登录奖学金系统填报申请信息,上传支撑材料; (2)学院公示初审结果,并通过奖学金系统进行审批; (3)学院公示结束后,将评审结果上报党委学生工作部 10月26日-11月上旬 党委学生工作部复审、学校公示 本学期内 公布评选结果,召开表彰大会,颁发证书和奖金 七、材料要求 (一)学生本人网上申请各类奖项(申请方法详见附件申请指南),申请国家奖学金需在系统上上传成绩单(院系盖章)和学术成果相关证明材料(学术专著须提供首页和版权页;学术论文须提供正式发表见刊的期刊封面、论文首页以及版权页),文体竞赛奖和精神文明奖需在系统上上传获奖证书等奖项支撑材料,其余奖项的审核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统一调取相关资料查审,不再另行提交支撑材料。证明支撑材料均以扫描件的形式上传到奖学金申请系统。 (二)各类所获奖项和公开正式出版发表的成果均应在我校就读期间取得,并且第一单位为北京师范大学,起止时间为2017年9月1日起至2018年8月31日止。 如在评选过程中遇到其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学院具体负责奖学金工作教师,由学院汇总后联系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教师。 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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